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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上备注有什么用_开具发票时关于备注的那些事儿
来源: 税百科      时间:2023-07-06 19:18:19

那些经营业务必须在备注栏注明相关信息,下面由小编向大家分享一下:

1.提供建筑服务


(相关资料图)

提供建筑服务的,开具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和地址。

2.销售不动产

转让不动产开具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提示:销售不动产市应在发票“货物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产权证书号码(无证书号的可以不用填写),在“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

3.出租不动产

出租不动产开具发票的,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4.货物运输服务

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的,开具发票时应在发票备注栏中备注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如果内容较多可以另附清单。

5.单用途卡或多用途卡结算销售款

销售单用途卡和多用途卡开具发票时要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

6.保险公司代收车船税

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时应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主要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代收车船税金额、金额合计等。

7.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

个人从事保险代理业务开具发票的,需在发票备注栏备注“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

8.差额征税开具的发票

按照规定选择差额征税的,不能全额开具发票的,在开票时录入含税销售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内会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

9.异地代开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或建筑服务发票

跨区域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建筑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需要找税务局代开增值税发票,代开发票时,在发票备注栏中自动打印“yd”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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