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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高级专家如何申请延长退休年龄?
来源: 濮阳日报      时间:2023-08-23 18:14:38


【资料图】

本报讯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行为,统一办理程序,调动事业单位高级专家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高级专家在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的重要作用,近日,市人社局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的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对延退条件、申报条件和程序等进行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中在相应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副高级及以上高级专家(应聘用在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确因工作需要、身体能够坚持正常工作,且具备申报条件要求的,可以按照申报程序进行申请延退。

经批准延退的高级专家,延退期限一般为一至三年;对于确需继续延退的,应按程序再次申报延退。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中,担任行政领导职务或管理职务的,在达到国家统一规定的离休退休年龄时,应当免去其行政领导职务或管理职务,特殊情况经过任免机关批准的除外。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可继续按照《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规定,选择55周岁或60周岁退休。其中,选择60周岁退休的,年满60周岁时,如确因工作需要继续聘用,可按照《通知》规定条件和程序申请延退。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应在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前两个月,由本人向用人单位提出延退的书面申请;用人单位研究同意后,将相关材料报市、县区人社部门逐级审核批准。《通知》有关政策自8月7日起执行,之前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予追溯。记者 白国华 通讯员 逯濛

责任编辑:薛丽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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